什么样的企业可以作为“四上企业”呢?快来看看吧~
企业入库标准
1.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建筑业:有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
3.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4.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5.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6.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7.房地产开发:全部;
8.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和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其它服务业法人单位;
企业申报政策
01、深圳市
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的深圳工业企业。2.2018年、2019年首次新增纳入国家统计数据库(2018年和2019年审批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市统计部门数据为准,但2019年期间已获得该项目资助的企业除外)。3.配合市统计部门要求提交相关统计数据,未出现异常。4.申请单位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内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的失信记录。5.申请单位如存在《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形的,不予资助。
二、资助标准
对首次新增纳入我市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02、大鹏新区
小微工业企业升级规上企业扶持
一、申报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经营或依法从事其他活动;(二)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申请前两年无严重不良记录;(三)组织机构健全,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四)企业从事产业符合《深圳市大鹏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深鹏科创经服〔2019〕95号)鼓励发展类。
二、资助标准
对产值在2000万元规模以下的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小微工业企业,符合新区产业指导中的鼓励类的,对首次上规纳统的小微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03、坪山区
提升产业发展质量类-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助
一、申报条件
1.在坪山区注册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注册地、纳税地“二地”合一的独立法人。2.守法经营、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配合完成统计数据申报。4.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 2000 万元及以上并且被区统计部门纳入上年度规模以上统计范围。(以区统计部门核定的为准)5.中小微企业需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对中小微企业中其一营业收入划分标准。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坪山区产业发展导向,属于鼓励类的生物、新能源、互联网、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制造行业企业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的给予一次性 20 万元奖励。
04、龙华区
规上企业新增经济贡献项目
一、申报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二)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未发生被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三)上年度产值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
二、资助标准
对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年度产值增长10%-30%的,按其上年度新增经济贡献的 20%给予资助,上年度产值增长 30%以上的,按其上年度新增经济贡献的 30%给予资助,最高 2000 万元。
05、光明区
1、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
一、申报条件
(一)工业规模:已达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二)建筑业规模: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全年主营业务500万元以上;(三)批零业规模:已达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有人;已达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四)住餐业规模:已达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五)规上服务业规模:全年预计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
二、资助标准
对首次纳统的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2、科技服务业-小升规专业服务企业补助
一、申报条件
对在光明区首次实现“小升规”的律师及相关法 律服务、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研究和试验发展服务、质检技术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及知识产权服务等服务业企业。
二、资助标准
给予一次性 50 万元资助
3、智能产业-高新技术企业落户纳统补助
一、申报条件
新落户且纳统在光明区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资助标准
给予一次性 50 万元资助
06、龙岗区
入库”企业专项扶持
一、申报条件
首次纳入本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的企业
二、资助标准
对于新入库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07、宝安区
新增“四上企业”奖励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2.申报企业为在宝安纳统的企业;3.为申报年上一年度首次新增纳入本区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不含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或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企业首次新增日期从2017年1月1日起算。其中:(1)2017年1月1日前是否曾纳入或退出过“四上企业”库的情形不再追溯,仅考虑是否在2017年1月1日后首次新增纳入本区“四上企业”数据库;(2)2017年1月1日后退出“四上企业”库又再次入库的情形不纳入奖励范围;(3)2017年1月1日后转换“四上企业”库中专业类别的情形不纳入奖励范围;4.政策申报面向申报年上一年度新增纳入本区统计数据库的“四上企业”,逾期未申报将不再受理;自其他区迁入宝安区的规上企业不纳入奖励范围。
二、资助标准
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08、盐田区
加快培育规模以上企业项目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上一年度设立(包括上一年度新注册成立或区外新迁入),达到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统计标准(上一年度或本年度入库的均可)并将统计关系纳入盐田的企业。由区发展改革局(统计局)出具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按名单受理。
二、资助标准
对在上一年度设立且达到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统计标准的企业,给予十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09、南山区
1、鼓励小微企业升规纳统
一、申报条件
对新纳入区“四上”企业库的规上工业企业,首年稳定完成一年报表的法人企业。
二、资助标准
(一)年产值2000万元及以上且上年度快报数为正增长的,奖励20万元。 (二)上一年度入库且在库的,奖励10万元。
2、支持数字平台企业扩大发展规模
一、申报条件
营收或产值达到规模以上的数字平台企业。
二、资助标准
给予一次性20万元支持。
3、支持企业购买工业设计服务
一、申报条件
对与经备案的辖区工业设计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的“四上”企业。
二、资助标准
按照不超过合同费用的30%,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4、支持商业企业做大做强
一、申报条件
对新纳入区“四上”企业库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
二、资助标准
按照上一年度年报营业额,分档予以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推动大型零售企业在南山设立独立法人
一、申报条件
在南山区新设立独立法人或由非独立法人转独立法人并纳入区“四上企业库”,自设立起两年内年度销售额达到2亿元及以上并拥有完整年度纳税的零售企业。
二、资助标准
按上一年度纳统规模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支持房地产企业下属酒店转为法人单位
一、申报条件
新转为法人单位且纳入南山区住宿业“四上企业库”,自转为法人单位起两年内年度营业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并拥有完整年度纳税的酒店。
二、资助标准
按上一年度纳统规模分档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0、罗湖区
一、申报条件
自2019年1月1日起,以2019年及往后年度企业经营情况作为统计入库资料,并成功纳入罗湖“四上”统计库的法人企业(不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企业),以首次在罗湖报送的统计年报营业收入数据为基期,且入库后第二年营业收入增幅达到一定比例。
二、资助标准
给予10万元的扶持;对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上述企业,扶持金额增加1倍。
11、福田区
一、申报条件
对上年度首次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上年度营业收入(产值)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
二、资助标准
按营业收入(产值)可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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