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省旅文厅公布《关于印发加快复工复产振兴旅游业若干措施资金补贴项目申报指南暨启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此次申报分设旅行社开拓游客市场、助力旅游住宿业纾困增收、奖励A级景区有序运营、支持邮轮游艇行业复苏、鼓励旅游商品企业扩大推广和销售以及引导企业提高职工技能奖励等六个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旅游业主体可申请资金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00万元。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海南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和《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相关要求,有序恢复海南旅游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省旅文厅于9月30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复工复产振兴旅游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根据其中的规定,省旅文厅此次制定了资金补贴项目的申报指南。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应在10月27日前完成申报,各市县旅文局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初审工作。本次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将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上开展,按照企业申报、市县初审、省级审核、公示拨付四个步骤开展工作。
支持旅行社开拓游客市场补贴项目
对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的,经申报并审核通过的2022年1-9月营业收入全省排名前200名的旅行社企业,按照不同等级予以经费补贴。第1至30名每家补贴10万元;第31至100名每家补贴6万元;第101至200名每家补贴4万元。
助力旅游住宿业纾困增收补贴项目
对在海南省旅馆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的,经申报并审核通过的2022年1-9月营业收入全省排名前200名的住宿业企业,按照不同等级予以经费补贴。第1至50名每家补贴10万元;第51至100名每家补贴7万元;第101至200名每家补贴5万元。
奖励A级景区有序运营补贴项目
对经申报并审核通过的2022年1-9月营业收入突破5000万元、10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A级旅游景区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省旅文厅统筹安排员工赴三亚支援抗疫一线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景区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的一次性费用补贴和奖励(可与景区营收奖励同时申报)。
支持邮轮游艇行业复苏补贴项目
对2022年1-9月营业收入突破4000万元的邮轮旅游企业,给予4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500万元以上、300万元至500万元、100万元至300万元的游艇旅游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鼓励旅游商品企业扩大推广和销售补贴项目
对2015年以来历届国家及省级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奖的我省旅游商品企业按照稳岗就业情况给予纾困补助。按照企业用工人数以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引导企业提高职工技能奖励项目
对输送“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学员数量多、培养措施典型的排名前8名的旅游酒店、旅行社、景区、旅游餐饮、免税、乡村旅游、旅游商品和装备、高尔夫等旅游企业,按照每家5万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企业可同时申报省旅文厅纾困措施其他项目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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