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中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提出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至此,新能源领域的投资也驶入了高速发展的轨道。2021年,光伏发电和风电进入了平价上网时代。近几年光伏、风电、氢能成为了新能源投资领域的热点,新能源市场迸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活力。但现阶段新能源领域也存在一个较大问题,即涉及新能源市场的法律体系并不健全,新能源市场发展受国家政策的影响较大。 不论是对于新开发建设的项目还是投资并购已有的项目,为保证项目成功运营,开发方、投资方都需要深入了解市场背后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本文我们将对2022年以来新能源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简单梳理,从中洞悉法律法规政策对新能源市场态度。
01、补贴政策法规
2022年3月2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以及国家财政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査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底数。 根据文件要求,自查对象包括电网和发电企业,范围为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已并网有补贴需求的全口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主要为风电、集中式光伏电站以及生物质发电项目。自查内容主要涉及项目合规性、项目规模、项目电量、项目电价、项目补贴资金、项目环境保护。
其中,《通知》有关要求中更是明确了企业要积极主动纠正问题,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自查主动发现并纠正问题,对于4月15日前企业自查发现并及时整改的问题,核查时将针对违规部分核减相应补贴资金,免于或从轻追究相关责任。对于部分企业拒不开展自查,或存在信息填报不完整,准确度差、填报信息造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确认,将采取暂停补贴资金发放、核减相关补贴资金、上报企业信用不良记录、移出补贴清单等措施进行处理,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组织、监察部门。
政策解读: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周期长,启动资金较大,属于重资产行业,为实现“双碳”目标,国家在新能源项目予以了大量补贴支持,使得新能源产业的规模迅速发展壮大,但随着时间的积累,规模扩大的同时也产生了巨额的补贴,面对巨额的补贴资金,“开源节流”已经成为行政主管部门必然的选择。 所谓“节流”,就必须对存量项目多补、骗补等行为进行系统梳理核查。虽然本次自查工作以企业自查,自行填报信息表为主,但从《通知》涉及的自查内容以及有关要求可以明显感觉到有关部门对新能源骗补不合规的行为的态度,新能源项目开发企业对此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据了解,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项目补贴拖欠金额累计高达4000亿左右。在财政压力愈发吃紧的背景下,不排除行业监管部门依职权开展新能源项目补贴排查工作,以打击市场骗补行为。因此,对于《通知》涉及的不合规情形,企业应加快进行自我整改,以免遭遇行业监管部门追究责任。
02、储能政策法规
“十三五”以来,我国新型储能行业整体处于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的过渡阶段,在技术装备研发、示范项目建设、商业模式探索、政策体系构建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市场应用规模稳步扩大,对能源转型的支撑作用初步显现。 2022年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主要内容节选如下: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其中,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火电与核电机组抽汽蓄能等依托常规电源的新型储能技术、百兆瓦级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实现工程化应用;兆瓦级飞轮储能等机械储能技术逐步成熟;氢储能、热(冷)储能等长时间尺度储能技术取得突破。
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新型储能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技术创新和产业水平稳居全球前列,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标准体系成熟健全,与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发展,基本满足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求,全面支撑能源领域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二、强化技术攻关,构建新型储能创新体系
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能动双重作用,加强储能技术创新战略性布局和系统性谋划,积极开展新型储能关键技术研发,采用“揭榜挂帅”机制开展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加速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化,推动产学研用各环节有机融合,加快创新成果转化,提升新型储能领域创新能力。
三、做好政策保障,健全新型储能管理体系
鼓励各地结合现有政策机制,加大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和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强化标准的规范引领和安全保障作用,积极建立健全新型储能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加快制定新型储能安全相关标准,开展不同应用场景储能标准制修订。加快建立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机制,规范行业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范。
政策解读: 新型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也是催生国内能源新业态、抢占国际战略新高地的重要领域。我国部分储能技术完成了从跟跑、并跑到领跑的过渡。《“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推动新型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避免储能项目难以并网的尴尬,并进一步释放储能的商业价值激发业主投资储能项目的积极性从而推动储能市场进入良性发展循环,储能在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应用也逐步展开。有关机构预测,预计到2025年左右,储能行业将形成商业化、规模化发展的局面。
03、光伏产业政策法规
2022年1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计划》提出到2025年,光伏行业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产业技术创新取得突破。新型高效太阳能电池量产化转换效率显著提升,形成完善的硅料、硅片、装备、材料、器件等配套能力。智能光伏产业生态体系建设基本完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水平逐步深化。 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取得明显进展,智能光伏产品供应能力增强。支撑新型电力系统能力显著增强,智能光伏特色应用领域大幅拓展。智能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卓有成效,适应电网性能不断增强。在绿色工业、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农业、乡村振兴及其它新型领域应用规模逐步扩大,形成稳定的商业运营模式,有效满足多场景大规模应用需求。
政策解读: 中国的能源结构正在加速转型中,由主要依靠化石能源逐步向清洁能源的风力、光伏和水电等转换,光伏产业本身就蕴藏着巨大的市场空间,据中商情报网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中国光伏累计并网装机规模为253.43GW。大力发展光伏产业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必要选择。《计划》提出在“十四五”期间,以构建智能光伏产业生态体系为目标,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支持,坚持创新驱动、产融结合,坚持协同施策、分步推进,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前瞻性的引导产业规范发展,鼓励智能光伏行业应用,有利于促进我国光伏产业持续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04、氢能产业政策法规
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为2021-2035年氢能发展提供指引,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战略定位: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氢能作为可再生能源规模化高效利用的重要载体作用及其大规模、长周期储能优势,促进异质能源跨地域和跨季节优化配置,推动氢能、电能和热能系统融合,促进形成多元互补融合的现代能源供应体系。
二、发展目标:到 202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氢能产业发展制度政策环境,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基本掌握核心技术和制造工艺,初步建立较为完整的供应链和产业体系。氢能示范应用取得明显成效,清洁能源制氢及氢能储运技术取得较大进展,市场竞争力大幅提升,初步建立以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就近利用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
三、重要举措:一是系统构建氢能产业创新体系。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打造产业创新支撑平台,持续提升核心技术能力,推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二是统筹建设氢能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布局制氢设施,稳步构建储运体系和加氢网络。三是有序推进氢能多元化应用,包括交通、工业等领域,探索形成商业化发展路径。四是建立健全氢能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完善氢能产业标准,加强全链条安全监管。
政策解读:全球氢能均处在发展起步期,《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中首次明确了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定可再生能源制氢是主要发展方向,充分展现国家层面对氢能产业的重视,同时,明确氢能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方向,是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增长点。进一步完善了氢能产业的相关政策,从而为我国氢能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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