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准格尔旗启动乡村振兴重点产业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2.08.16

今年,准格尔旗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决策,结合我旗实际出台了系列乡村振兴重点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支持牛羊产业集群发展
1、支持奶山羊养殖,建立种羊繁育基地,开展良种繁育和人工授精技术推广,支持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对于从国外引进良种奶羊每只按引进资金的50%补贴,从国内购买良种奶羊,每只按引进资金的30%给予补贴,每个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200万元。

 

2、重点发展多胎多羔肉羊产业,对旗内户籍农户新引进肉羊种公羊的,每只按引进资金的50%给予补贴,在上级补贴的基础上,旗级给予补足补齐;新引进基础母羊的,每户引进50只以内的,每只按引进资金的30%给予补贴;引进超出50只的,超出部分按引进资金的10%给予补贴;每个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3、加大肉牛品种改良力度,鼓励引进优质纯种繁殖母牛,以安格斯、西门塔尔、和牛为父本,通过纯种繁育和冷配改良本地母牛为主要技术路线,加强肉牛人工授精站点建设,加大优质肉牛冻精冷配技术的推广力度,优化肉牛畜种结构,扩大优质种群规模。对新建人工授精点每处补贴1万元;进一步加大肉牛冷配技术推广应用,每头基础母牛免费提供2支优质肉牛冻精;全面提高肉牛人工授精比例,通过“先增后补”的方式,即“见犊牛、见养殖场户、见档案”,对开展肉牛人工授精的社会化服务组织、配种员每完成配种受胎1头母牛给予补贴260元。

 

4、推进优质奶牛肉牛扩群增量,引进以安格斯、西门塔尔为主要品种的优质肉牛和基础母牛,鼓励引进优质奶牛,不断扩大奶牛和肉牛养殖规模。对辖区内户籍农户新引进纯种能繁基础母牛和奶牛的,每户引进10头以内的,每头按引进资金的30%给予补贴;引进超出10头的,超出部分按引进资金的10%给予补贴;对新引进种公牛的,每头按引进资金的50%给予补贴;每个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在上级补贴的基础上旗级财政补足补齐。对新建草原红牛纯种能繁基础母牛存栏达到20头以上的保种选育场,每头能繁基础母牛按引进资金的40%给予保种选育补贴,每个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二、加强养殖配套设施建设

1、支持建设养殖配套设施,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投”的方式,对农户新建棚圈达到设计标准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补贴。对企业(合作社)新建养殖场达到标准化养殖的,棚圈按照总体工程审定价格的50%给予补贴,每平方米最高补贴不超过300元,单个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300万元。鼓励进行园区化、集中化建设棚圈,对于人畜分离、集中联建养殖达到10户以上的,棚圈按照总体工程审定价格的70%给予补贴,每处最高补贴不超过400万元。对已建成未达到标准化要求的棚圈,自愿进行改扩建且经验收符合标准的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改扩建投资部分的50%,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新建草棚饲料库每平方米补贴150元,新建青贮窖每立方米补贴100元,新建生产用房每平方米补贴500元,新购置机械化挤奶和TMR设备(自动草料投放一体机)按总投资50%给予补贴。

 

2、鼓励建设智慧牧场,按照“品种良种化、生产规模化、养殖设施化、管理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信息数据化”要求,在基础设施建设、机械配套、饲养管理、饲料使用、防疫消毒、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进行标准化改造,充分应用“互联网+现代畜牧业”,实行智能化管理。对达到建设要求的,按投入资金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加大基础设施配套,对大型龙头企业(包括旗人民政府所属国有企业或者合资企业等)在我旗境内建设养殖场的,按照旗人民政府与养殖企业签订协议执行。对于达到规模化养殖场的场区外围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政府年度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计划予以支持,实行“一事一议”。

 

三、推进养殖业全产业链条发展

1、加强饲草保障,引导鼓励种植紫花苜蓿等优质牧草,降低养殖成本,按牧业年度存栏数,给予养殖户饲草补贴,每头牛每年补贴100元,每只羊每年补贴10元。

 

2、加强疫病防控,落实强制免疫政策,对所有旗内规模养殖场户实行“先打后补”措施,将强制免疫情况与产地检疫、财政补助等政策措施挂钩,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免疫的养殖场户或企业,按照不合格处理,不予发放补助。设立疫病防控专项资金,用于采购疫苗、疾病治疗药品、免疫防护用品、防疫员补贴等方面。倡导推广政府购买防疫服务,对引入的龙头养殖企业,具备防疫有关资质,由企业聘请专业防疫人员,对该企业养殖的牛羊以及其销售到旗内农户养殖的牛羊进行防疫服务。

 

3、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积极引导、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延伸产业链条,发展精深加工,在产品研发、创新以及分割、加工、包装上下功夫,提高农畜产品的附加值。做好农畜产品仓储、冷链、流通、交易市场等农畜产品初加工建设,满足农畜产品收储、保鲜、运输、交易需求。通过国有企业牵头,联合民营企业、养殖合作社共同建设屠宰场(包含分割包装车间),逆向拉动牛羊产业发展,在建设初期生产运营中政府给予政策资金扶持,实行“一事一议”。培育大型销售龙头企业,年销售旗内牛羊产品、奶产品1000万元以上且带动农户300户以上的,销售补贴实行“一事一议”。

 

4、支持科技服务创新平台建设,旗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支持科技服务创新工作,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研发、重点课题攻关,组织科研单位开展技术研发与推广,强化品种选育、精细管理、疫病防治、精深加工、社会化服务等技术集成应用,搭建牛羊产业追溯平台,建立牛羊养殖电子化档案和质量可追溯体系,支持第三方机构以信息数据为基础,融合物联网、5G通信等技术,完成牛羊养殖系统开发工作,实现肉牛羊养殖销售数据收集、处理、分析一体化。


支持发展现代设施农业。

1、加大设施农业补贴,对于新建标准化日光温室、新建冷棚或双层冷棚按照每栋不超过实际造价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集中连片新建50栋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

 

2、支持标准化育苗中心建设,对新建年育苗能力超过300万株(穴盘每穴双株的按1株计算)、采用集约化穴盘育苗的标准化育苗中心,按照其建设费用50%给予补贴。对于购买当地育苗中心种苗的农户给予购苗补贴,瓜类基质嫁接苗每株补贴0.2元,直播基质苗每株补贴0.1元;草莓类基质苗每株补贴0.3元,裸根苗每株补贴0.2元;蔬菜类基质苗每株补贴 0.2元。种苗基地成功试验新品种并推广的,每项奖励3万元;村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户自制菌棒的,每棒补贴1元。

 

3、发展标准化种植示范区,支持整合零散土地,对于集中连片整合2000亩以上土地的给予经营主体每亩100元社会化服务补贴。建设碱稻、小杂粮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实行“一事一议”。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贷款贴息,发展牛羊产业和设施农业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给予金融支持。旗财政按照现行市场报价利率3.7%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2、款额度,贴息贷款额度农户为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企业(合作社)为3000万元以内(含3000万元)给予贴息,超出部分不予贴息。

 

3、加强风险管理,旗财政安排过渡性风险补偿资金2000万元,为合作金融机构在金融支持产业振兴领域贷款提供风险补偿,风险分担按照风险补偿资金政府承担40%、合作金融机构承担60%的比例执行。

 

4、养殖保险。为提高经营主体发展养殖产业起步阶段的抗风险能力,将初始购进的牛羊纳入养殖业保险范围,经营主体自愿参保,按照旗财政补贴保费的80%、经营主体自缴20%的比例进行投保。

 

5、种植保险。为提高种植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开展特色种植业保险试点,先期将瓜果、小杂粮、碱稻种植纳入种植业保险范围,经营主体自愿参保,按照旗财政补贴保费的80%、经营主体自缴20%的比例进行投保。


准格尔旗通过系列乡村振兴重点产业扶持政策旨在推动全旗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三产融合,进一步强弱项、补短板、扬优势,延伸健全产业链条,以达到农牧民显著增收,实现乡村振兴路上不漏一人。

 

 

相关文章推荐

【上海市】普陀区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金融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广东省】重磅!梅州出台18条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免责声明:文章及图片均来源于网络,本平台致力于尊重原创,版权归著作权人或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