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出台两项稳就业补贴政策
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交通委、上海市文旅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给予本市相关用人单位就业补贴应对疫情稳岗保就业的通知》,出台两项稳就业补贴政策,支持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岗位,帮助重点群体实现就业。
《通知》规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旅游、交通运输、文体娱乐、住宿、会展等七类行业中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在年内实施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政策。上述行业中2021年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企业,可在今年内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一次性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600元/人,按企业应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计算,每户企业补贴上限300万元。
《通知》要求,支持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在年内实施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在今年3-12月期间招录在上海登记失业3个月及以上人员或上海市2022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可享受2000元/人的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以“免申即享”方式发放。
《通知》还明确,上海各区可结合实际,对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用人单位和重点群体制订区域性的稳就业补贴政策。(新闻来源:上海市人社局)
2. 天津:出台“稳就业14条”助力稳住经济大盘
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围绕5个方面提出14条稳就业措施,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助力稳住经济大盘。
全力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一是加力实施社会保险阶段性降费、缓缴和返还政策,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延续1年,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大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大型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提高至90%。二是继续实施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加快实施国家和天津市新出台的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标准按照1500元的上限执行。三是落实创业培训、创业房租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
切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一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天津市落实举措。对未就业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帮扶,确保应届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去年。二是加强与中西部和周边地区劳务协作,持续开展根治农民工欠薪行动,促进外省市劳动力来津就业和天津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三是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有效帮扶,对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其基本生活。
不断优化服务促进就业。一是全年组织开展企业职工在职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等补贴性培训14万人次,以技能提升促进高质量就业。二是完善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机制,建立产业链重点企业名录,设立人社用工服务专员,及时保障企业用工。三是加强对求职人员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全程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
坚决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一是加强人社行政执法,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员工依法维权,及时做好矛盾争议调解仲裁,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二是健全就业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强化数据分析,科学预判就业形势和失业风险。三是强化风险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告制度,开发储备一批公益性岗位,完善风险应对预案,对可能发生规模性裁员的企业,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的底线。
压实压紧稳就业工作责任。一是广泛宣传解读各项助企纾困和稳就业政策,积极推行各类补贴政策“直补快办”,努力实现早兑现、快兑现、主动兑现、精准兑现。二是加强对各区稳就业工作考核,对重点指标、重要工作定期调度、定期通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新闻来源:天津市人社局)
3. 江苏:发布培训平台和资源推荐目录 加强线上技能培训服务和监管
为进一步拓展职业技能培训方式,改进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更好地为广大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提供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近期,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向社会发布了2022年江苏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和资源推荐目录(第一批),中国职业培训在线、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在线等13家在江苏开展线上培训较好的线上平台机构入选。推荐目录的发布,有助于全省技能劳动者准确掌握线上培训平台信息、便捷参训学习、提升职业技能,有助于线上培训平台机构丰富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服务,有助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培训监管、提升线上培训质量。
推荐目录将根据线上平台机构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今后将根据各地、各单位申报推荐情况,经遴选公示后分批发布。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组织辖区内各类培训单位积极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培训,并加强线上培训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定期收集培训数据,分析线上培训状况,严格监管线上培训过程。(新闻来源:江苏省人社厅)
4. 河北: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实施范围并延长缓缴期限
近日,河北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扩大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等。
缓缴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22个行业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通知》明确,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5月份已缴纳三项社保费的,已缴费险种5月份不再办理缓缴。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实施缓缴政策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域内,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县(市、区)(以县级及以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封控管理的通知公告为准),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参保企业划型按照2020年度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的划型执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5月份已缴纳三项社保费的,已缴费险种5月份不再办理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2021年平均参保人数300人(不含)以下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困难企业申请缓缴需满足申请上月发生亏损等条件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1年度及2022年1月至4月处于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状态,申请缓缴上月企业发生亏损。上述困难企业申请缓缴后,当月盈利的,应正常申报缴纳次月的社会保险费,不缴纳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某一险种处于非正常缴费状态,不影响申请其他险种缓缴。
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 稳岗返还比例提至50%加大稳岗返还支持力度,将大型企业以及2021年度平均参保人数300人及以上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符合政策实施条件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大型企业和参保人数300人(2022年1月至出现中高风险地区当月月均参保人数)及以上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上述两项政策实施条件和期限与《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一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闻来源:河北省人社厅)
5. 陕西:面向全球引才“两园一基地”落地秦创原
6月2日,中国西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主园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启动暨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园揭牌仪式在位于西咸新区的秦创原人才中心举行。作为陕西省人社厅着力打造的人才服务平台,“两园一基地”将通过人才聚集、创业孵化、成果转化,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中国西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是西北地区首家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017年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复设立,今年被认定为全国首批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根据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发展需要,产业园主园区以新建的秦创原人才中心和秦创原科创大厦为载体,打造集“产业人才资本协同、创新创业培育孵化、人才资源开发配置、人才公共服务、国际人才交流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专业园区。
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园以产业园主园区为主体设立,致力于打造博士后青年人才集聚高地、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为秦创原发展引进、留住、用好青年科技人才。
“两园一基地”坚持“立足总窗口、辐射全省、面向全国、放眼世界”工作思路,聚力打造全省示范引领、全国有影响力的人才创新创业园区,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中国西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新增营收100亿元,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贸易额达到4500万美元以上,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园年均入园100名博士后。(新闻来源:人社部)
6. 福建:积极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部署,近日,福建省人社、财政、税务三部门联合下发工作通知,聚焦稳岗纾困、支持培训、兜牢底线,提出十条政策举措,顶格落实国家政策,拓展政策受益覆盖范围,提升政策兑现效率,全力稳就业保民生。
继续实施已有管用政策。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作用,全域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至90%。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续实施一年,政策执行到2023年4月30日。持续实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地市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等支出。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今年新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
扩大政策受益覆盖面。培训方面,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纳入技能提升补贴享受范围,按取得证书等级最高给予2000元的补助;允许符合条件地区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基金结余的4%统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缓缴社保费方面,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留工补助方面,尽最大力量促进企业稳定岗位,对因疫情影响严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社会团体等机构参照执行。
强化政策落实见效服务。大力推广“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通过后台数据精准比对,向受惠企业直接发放政策补贴。推动“畅通领、安全办”,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持续优化经办服务,推动更多政策免跑即领、免申即享、免证即办,提升政策落地见效速度,实现政策红利尽早释放。强化情况调度,总结经验亮点,及时督促督导,确保完成工作任务。(新闻来源:福建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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