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国务院日前推出的33项稳经济政策措施中,其中明确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政部第一时间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通过强化政策执行刚性、上调评审优惠幅度、提高工程预留份额“三支箭”,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国务院日前公布《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财政部第一时间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
在国务院推出的33项政策措施中,其中明确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政部及时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三支箭”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第一支箭”
旨在强化政策执行,确保政策刚性兑现。财政部强调,要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第二支箭”
为上调评审优惠幅度,助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竞争中“开挂”逆袭。财政部明确,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办法》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办法》的规定执行。自7月1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
“第三支箭”
重点针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提高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留更大的“蛋糕”。为此,财政部要求,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
此外,财政部还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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