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介绍,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保障实际,现通过17个问答,就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推进商贸企业复市,回应企业关切。
01、目前商贸企业复工复市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A:根据《关于我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推动商贸企业有序复市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照“有序放开、有限流动、有效管控、分类管理”原则,有序恢复商贸企业线下营业,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的生活物资保障和日常生活服务需求,尽快恢复商业体系活力,以需求牵引供给,加快促进城市经济运行、产业链供应链有效运转。
02、超市卖场、便利店、药店等网点复市有何安排?
A:当前,本市超市卖场、便利店、药店等网点已逐步恢复线下营业。根据《实施方案》,本市将加快恢复超市卖场、便利店、药店等网点线下营业,进一步推动各类网点应开尽开,并要求线下营业网点做好限流措施,5月31日之前,客流总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6月1日之后,客流总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03、购物中心、百货商场、专业专卖店等网点复市有何安排?
A:目前,购物中心、百货商场、专业专卖店等网点应做好恢复线下营业的各项准备,落实人员闭环管理,做好开业前预防性消毒,设置“场所码”或“数字哨兵”等,可通过“线上订、线下送”形式提供服务。无疫情风险的区域可分批有序恢复线下营业,5月31日之前,客流总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6月1日之后,全面恢复线下营业,客流总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04、餐饮、理发和洗染等生活服务复市有何安排?
A:有序推动餐饮、理发和洗染等生活服务恢复线下营业,餐饮服务,5月31日之前,实行线上、线下外卖。理发、洗染服务,5月31日之前,实行线上预约、线下错峰限流等措施,客流总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家政、家电维修服务,5月22日之后逐步恢复经营。
05、批发市场复市有何安排?
A:批发市场应划小单元,实施分区管理,包括交易区、仓储区、停车区、办公区、住宿区等。交易区分片管理,包括入场查验区、交易服务区、核心交易区。同时,设立应急交易区,合理布设监控设备。开展无接触交易,暂停零售业务。鼓励发展会员制,会员预约下单,非会员在交易服务区看样订货。合理控制在场人数,有序管理进出车辆。外地来沪和本市相关司乘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实行闭环管理,非必要不下车。
06、菜市场复市有何安排?
A:鼓励菜市场线上订、线下送或消费者自提,有条件的菜市场逐步恢复线下营业。菜市场应集中采购货源,实行错峰、限流入场,以设摊形式开展经营的菜市场控制开摊率。5月31日之前,开摊率不超过原有摊位的50%;客流总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6月1日之后,合理控制开摊率和客流量。
07、商贸企业如何实行错峰限流?
A:商贸企业应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人员分流。当场所内顾客总量达到限额时,应停止顾客进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开展线上预约。
08、商贸企业恢复经营前对场所环境有何防疫要求?
A:商贸企业在恢复经营前,应按照《大型商场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农贸集市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等相关文件,对场所环境开展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对重点区域逐一开展消毒,做到不留死角、应消尽消。
09、商贸企业如何把好“入场查验关”?
A:商贸企业应设置“场所码”或健康核验一体机“数字哨兵”。“场所码”按照应贴尽贴原则,在网点入口前相关通道、区域进行布设,提醒顾客提前扫码做好准备,减少入场排队时间。入店顾客应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或“数字哨兵”(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配合测量体温且无异常(<37.3℃)后方可进店。同时,要确保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踪。
10、商贸企业如何做好员工防护?
A:商贸企业应组织员工实施每天“1次核酸+1次抗原”检测。其他重点岗位员工另有规定的,按规定进行检测。按照《各类城市运行保障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指引》,商贸企业对员工进行分类防护,常规情况进行“一级防护”,规范配戴一次性使用帽子、医用外科口罩、隔离衣、手套、工作鞋/鞋套。对不进入风控区域,直接接触相关风险人员、物品、环境的工作人员,进行“增强型一级防护”,包括一次性使用帽子、KN95/N95/FFP2及以上防护级别的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隔离衣、手套、工作鞋或鞋套。
11、商贸企业人员闭环管理有何要求?
A:根据《实施方案》,商贸企业实施全程闭环管理,对新返岗员工设置2天静默期,尽可能落实独立住宿。5月22日至5月31日,无疫情风险的工作地与居住地间,员工可实施“两点一线”通行。6月1日之后,按全市复工复产复市统一要求执行。配送寄递人员参照执行。
12、商贸企业如何加快应急处置?
A:商贸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员工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异常时,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防控办,将异常人员安排至临时隔离观察区并要求佩戴KN95/N95口罩;同时排摸相关密接人员,一同采取临时隔离措施(不与检测异常人员同一空间)。发现随申码为红、黄码人员时,应立即报告属地防控办,协同做好后续处置。出现抗原、核酸检测异常人员,或者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时,应立即停止营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调、管控等相关工作。
13、对落实“四方责任”有何要求?
A:筑牢疫情防线,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企业、个人“四方责任”。各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加强各项保障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市、区相关部门分类指导不同领域商贸企业复市,加强社会宣传。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商贸企业成立复工复市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制定疫情防控和闭环管理方案,强化应急处突,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企业从业人员要自觉遵守防疫要求,加强个人防护。
14、对各区建立协同机制有何要求?
A:各区应建立区商务部门、街镇、商业企业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做到应开尽开。明确商业网点线下开业的申请渠道和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化支撑,指导企业做好开业前各项准备。
15、各区如何维持网点秩序?
A:各区对线下开业的大型超市卖场、购物中心、百货商场等,需提前协调公安、城管和志愿者等队伍,合理配置力量,做好现场人员引导、进场限流、人员查验等工作,维持网点经营秩序,确保安全有序。
16、各区对商贸企业核酸检测有何保障措施?
A:各区做好核酸检测点设置,为商贸企业返岗复工人员定期核酸检测提供必要保障。为企业集中住宿场所提供上门检测、移动检测车等便利服务,减少人员流动。各区对于涉疫商贸企业网点应加快转运处置、环境消杀、采样检测速度。
17、各区开展督导检查有何要求?
A:各区结合“大走访”工作,应主动听取意见、解决实际问题。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督促企业加强自查,建立安全巡查制度,组织排查化解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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