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政府办获悉,我市印发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20条举措,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帮助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强化惠企政策落实。建立惠企政策落实工作台账,定期对国家、省、市已出台的减税降费、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减免租金及融资支持、援企稳岗、用工服务等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今年7月底前,将建成运行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服务平台,实现政策主动推送、精准匹配、快速兑现。
——提供便捷疫情防控服务。开展核酸检测采样预约服务,对27类重点人群中的涉企人 员定期免费核酸检测,建立健康码申诉绿色通道,及时高效提供转码服务。
——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市级以上专项资金由市财政直接拨付企业。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已明确补助对象、金额的,市财政将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下达市级或县区有关部门;同时,有关部门在收到市财政资金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拨付企业。
——提高还贷周转金使用效率。开通还贷周转金网上办理渠道,企业还贷周转金可免费使用5个工作日,最长使用不超过30日,每笔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同时,对于今年内对因疫情管控无法办理业务产生的滞纳金予以减免。
——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7月底前,组建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立代偿补偿、保费补贴机制,对单户1000万元以下、费率不超过2%的小微企业、“三农”“双创”等领域及重点扶持产业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10%风险补偿,费率最高补足至2%;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绩效评价、尽职免责办法,确保年底前支农支小业务占比达80%以上,费率降至1%以下。
——设立“外贸贷”风险资金池。设立规模3000万元“外贸贷”资金池,鼓励金融机构对外贸企业提供纯信用融资,降低贷款利率。
——建立小额工程款项履约资金池。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由市属平台公司对企业缴纳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集约账户进行统一管理,撬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建立工程款项资金池。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从资金池中先行垫付。
——助力企业信用修复。对疫情期间出现的失信行为进行审慎认定,确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的不计入失信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
——实施培训补贴等稳岗政策。采取“订单式”培训,对符合条件企业预付50%培训补贴资金。
——减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疫情期间生产经营出现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5%;符合条件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最长1年。
——开展助企用工服务。实施“产业+线下+线上+直播带岗”联合招聘,组织企业采取进校园、入乡村等多种形式招工,全年开展“助企用工”对接200场以上,提供就业岗位不低于25万个。
——助推企业产销对接。每月组织4场企业精准对接活动,放宽工业产销对接联动平台注册条件,全年新注册企业800家以上;对合同金额超过10万元的企业给予采购额1%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鼓励农产品“洛采洛销”。鼓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等,优先采购本地农产品。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本地农产品、同城年销售额达50万元以上的,给予销售额1%至2%的奖励;通过自建电商平台销售本地农产品、同城快递费用超过30万以上的,按照实际快递费用1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支持餐饮住宿企业恢复发展。通过第三方平台发放300万元餐饮住宿消费券,对2022年上半年限额以上餐饮、住宿企业税收前5名每家奖励10万元,第6至10名每家奖励5万元。
——加快释放线上消费潜力。对应税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电商企业在洛新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按实际使用办公面积给予80%首年房租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电商企业税收超50万元的,按2022年增值税月均纳税额市级留成部分给予2个月奖补。对在洛注册的独立法人快递企业、年发货达3000万单以上的,按照年新增发货单量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推动物流企业纾困解难。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引导企业疫情期间采用大型物流公司保障运输,优先使用本地物流运力;每月组织200家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至少开展1场银企对接,联合金融机构推出符合运输企业特点的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
——保障重点物资运输通畅。推行入洛货车司机报备制度,分类实施闭环管理,在主城区高速口设立货运车辆专用通道,优化核酸检测服务,实现“即采即走即追”。5月底前新建3个“司机之家”,缓解司机“就餐难、停车难、如厕难”问题。
——开展拖欠企业账款专项清理。市县两级成立清理拖欠账款工作专班,针对未清偿的账款逐项制定清偿计划,力争年底前应还尽还、能清则清、及时“清零”。
——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专项整治。6月底正式上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立中介机构清出机制规范招标代理和中介机构执业行为,严厉打击代理合同低于成本、不正当手段承接业务、明招暗定、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
——畅通惠企政策通道。推行政策落实“一企一单”,强化“一对一”政策宣讲,创新政策事项办理途径,确保政策直达各类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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