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共有11省份跑赢8.1%的全国GDP增速。进入2022年,随着基数效应减弱,各地务实地下调了GDP增速目标,绝大多数省份设定在5.5%至7%区间内。
在2022年,各地提出积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包括促进汽车、油品等大宗消费,鼓励开展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培育县乡、绿色、数字、体育等消费热点,支持消费新业态。
在着力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方面,各地一方面强调补链延链强链,广东、浙江、陕西、山西等多地都提出要培育产业链“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另一方面,也在着力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地方政府工作报告将数字经济放在了突出位置。如江苏、山东、湖北等省份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出现了“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这一新指标。
除了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及加快省内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等内容以外,江西、云南、甘肃等省份提出的“强省会”行动。
各省陆续出台了扶持政策。4个例子。
四川:
1月19日,四川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财税政策》围绕4个方面推出10条政策措施。
降低企业负担方面,鼓励脱贫人口、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按每户每年14400元的限额标准扣减有关税费。支持中小微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失业人员,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扣减有关税费。
支持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的厂房租金,省级财政对示范基地按不超过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最高 200万元补助。
缓解融资困难方面,支持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投资力度,省级财政按不超过实际到位投资的2%,对风险投资机构给予最高 100万元的奖励。
培育市场主体方面,鼓励地方安排中小微企业纾困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微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省级财政按市(州)实际补助资金的30%,给予最高 1000万元支持。
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情况下,允许临街商铺在门前划定区域范围内、划定时间范围内开展出店外摆经营活动,不收取外摆费用。鼓励各地在具备条件的餐饮相对集中的街道划定临停路段,允许车辆在就餐时段临时停放。务实。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制定《四川省企业基础研究投入认定和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对企业从事基础研究的,按不超过研发支出40%、最高200万元给予后补助支持。
这是四川省首次出台企业基础研究投入认定和后补助方面的支持政策。
企业基础研究是指为获得应用原理性新知识、新发现、新发明进行的独创性研究活动(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
其范围主要包括围绕量子科学、脑科学、合成生物学、空间科学、深海科学等重大科学问题开展的基础性、原创性科学研究;瞄准国际科技前沿重要方向,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改善民生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开展的前瞻性、引领性重大自然科学问题研究;以进口替代、自主可控为目标,为获取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展的基础性研究活动;以创新思维为根本,着力突破传统科研理念和范式,能够带来产业升级换代或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颠覆性技术研究活动。
安徽: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支持高校学科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支持国内知名高校在安徽建设国家级科研平台、高端智库及分支机构。
支持“科大硅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产业组织学院建设。
支持省内高校联合创建、与沪苏浙高水平大学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创新平台。
支持省属高校聚焦十大新兴产业,设立一批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一批转化基地,以市场化方式建设共性技术研究院10个左右、产学研合作平台100个左右,鼓励所在市、县在基础设施、合作项目、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十四五”时期,安徽还将重点遴选5个左右省部级创新平台作为国家级创新平台重点培育,在培育周期内(一般不超过4年)每年给予每个平台最高500万元经费支持。
继续支持省属高校开展科技攻坚。
对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际和区域性重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的省属高校,安徽按照项目实际到校经费最高1:1比例奖补,奖补经费的40%可用于奖励对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从2022年开始安徽将以3年为一周期,每年科研项目到校总经费达2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比例最高为到校总经费的10%。省属高校牵头获得国家科技奖的,对主要获得者按国家奖励1:1比例给予配套奖励。
安徽将持续推进高校内部评价激励机制改革,提高高校绩效工资增幅,对高层次人才集中的高校予以政策支持。
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不再设置绩效工资封顶限制。支持高校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分配方式,年薪、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在绩效工资中单列,相应核增绩效工资总量。
在高峰学科建设高校(山东2020年从省属高校择优遴选10个左右基础力量雄厚、发展潜力大的优势学科,实施强化建设,打造学科高峰),安徽将设立学术副校长(“学术副校长”有行政上的等级,同时不影响原有行政上的布局,是一种比较合理的措施),实行“一人一策”,坚持“一事一议”,量身打造特殊扶持政策,对高校引进和自主培育的高峰学科带头人、学科团队,安徽将根据绩效评价情况给予所在学校相应绩效奖补。
对全时全职承担国家及省重大战略任务的学科带头人,安徽将实行“一项一策”、清单式管理和年薪制,年薪所需经费在项目经费中单独核定,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
对高校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经费,其中用于奖励突出贡献科研人员的,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
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60%。
2020—2024年,安徽省级财政在现有高校发展专项经费中将统筹30亿元以上资金,用于支持省属高校高峰学科建设。结合省财力实际,逐步加大高校经费投入,增加高校发展专项经费,强化学科建设资金支撑。
杭州:
杭州日前下发《进一步做好“助企开门红”有关工作的通知》。本次推出的“杭十条”内容涉及对企业的支持奖励、员工返岗补贴、企业用工补贴、春节留杭消费券使用等十条政策,助力企业“开门红”。
一、加大制造业企业奖励力度。对2022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且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
二、加大零售餐饮业的支持力度。对2022年在库企业月度零售额增量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各类企业和个体户,单月奖励10万元,餐费收入增量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和个体户,单月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和个体户累计奖励上限200万元。
三、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
四、抓好援企稳岗政策落实。
五、加大企业融资服务。对3月31日前,新增有效订单区县确认后,由市担保公司免费担保。在杭实体经济企业新增贷款1000万元以上且贷款期1年以上,给予1个百分点的贴息补助(1年)。
六、加快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
七、深化进口物品疫情防控。
八、暂不实施“错峰出行”及西湖景区单双号限行措施。
九、实行工程运输车早晚高峰便利通行措施。
十、延长2022年春节期间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使用期限。
河南:
9日河南省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
介绍了为实现经济发展开门红、全年红的目标,河南研究出台“1+3”一揽子支持企业纾困解难的政策文件情况。
“1”是《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作为综合引导性文件,“3”分别是《河南省支持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若干措施》《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分领域提出更加深入细化的政策举措。
在鼓励企业满荷生产方面,提出对因受疫情、春节等因素影响停产停工的规上工业企业,在2月15日之前实现满负荷生产的,给予10万元的财政奖励;对一季度保持连续满负荷生产且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财政奖励。
对2月28日前省内企业租用(含合租)车辆“点对点”组织员工返岗复工的,免收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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