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策解读丨山东省各地市高新企业补助政策,一应俱全
发布时间:2021.12.27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我省及各市(县、区)制定了一系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政策。 

 

山东省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属于集成电路、氢能领域且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

对菏泽市除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外,其他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对菏泽市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

 

济南市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每家最高30万元补助;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每家补助10万元。

区县措施

1、章丘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通过符复核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2、济阳区:对当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区内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迁入我区的享受同等政策;

3、钢城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省级、市级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迭加奖励5万元;对被评审为区级科技创新型培育项目的(不超过10个),区财政给予每个项目3万元的扶持资金,对当年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非高新技术企业,区财政奖励1万元;

4、商河县: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财政补助;

5、历城区:对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20万元奖励,对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企业最高10万元奖励;

6、市中区:对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

7、历下区:对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

8、高新区: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

 

淄博市

首次通过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小微企业,省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市财政再给予10万元补助。

区县措施

1、张店区: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扶持资金;

2、桓台县: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

3、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

4、高青县: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

5、沂源县: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

6、高新区: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扶持资金,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经高新区推荐,但未通过省认定机构认证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按申报过程中实际发生中介服务费用的6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威海市

威海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荣成、经区、环翠区补助20万,文登、乳山、高区补助10万,乳山重新认定通过也补助10万,部分区(市)有不同程度奖励。

 

烟台市

对符合高企培育库入库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入库培育,并给予10万元的资金扶持。

区县措施

1、蓬莱市: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补助;

2、莱阳市:对符合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东营市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区县措施

东营区:首次认定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奖励10万元。

 

日照市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

★区县措施

1、东港区: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通过或迁入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2、岚山区:新认定区财政奖励30万元,一般企业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奖励奖励10万元;

3、五莲县: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市扶持政策配套奖补2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补;

4、经济技术开发区:首次进入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并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网注册提交申报材料给予5万元科技经费补助,首次认定给予15万元,重新认定给予10万元。

 

枣庄市

1、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资金10万元;

2、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潍坊市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区县措施

1、潍城区:对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综合保税区:对当年新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引进企业在原地区属高新技术企业的,在重新申报期间实际缴纳所得税超过15%部分由区级财政给予补贴(最多补贴2年)。

 

德州市

1、首次通过认定的中小微型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

2、开发区奖励5万、齐河县新认定高企给予20万补贴,部分区(县)有不同程度奖励。

 

泰安市

1、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小微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

2、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三强”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支持;

3、部分区(县)还有不同程度奖励。

 

菏泽市

执行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

1、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属于集成电路、氢能领域且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

2、对菏泽市除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外,其他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对菏泽市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

 

临沂市

★区县措施

1、沂水县:对纳税1000万元以上或体现地方财政收入100万元以上的,奖励30万元;纳税500万元以上或者体现地方财政收入50万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对于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5万元;

2、临沭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应主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

 

济宁市

对其他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补助。

 

聊城市

对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每家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受理但未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

★区县措施

1、冠县: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金补助;

2、莘县:县财政一次性补助10万元;

3、阳谷:对已认定的17家企业,拨付补助资金232万元;

4、经济开发区:开发区给予辖区内所有通过认定的企业10万元奖励。

 

滨州市

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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